>  信息公开  >     供热服务

办事服务-供热办理时限、网点设置信息

 

2024-02-20

 


办事服务-供热办理时限、网点设置信息


根据《山东省供热条例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条件,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,应当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,办理暂停供热手续。

【报停时限】

每年10月10日前办理报停业务,逾期将不予受理,未在期限内申请报停的用户视为正常用暖。

【报停注意事项】

1、用户报停成功后,次年如需用热,直接交纳取暖费即可。

2、用户提出报停申请后决不允许私自打开已关闭入户阀门,如若发生私自用暖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【集中供热报停方式】

1、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

2、齐河热力集团服务大厅现场办理

【集中供热报停条件】

1、报停用户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的条件,单户可切断与供热系统的联系,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用热。

2、报停用户供暖设施室外管控阀门能够关闭,可有效关断和管控。

【集中供热报停资料】

办理人身份证原件

【线上办理报停流程】

搜索“齐河热力”微信小程序→点击任一图标按提示进行房屋绑定→点击“报停申请”→填写“报停原因”→留好电话,完成报停。

【现场办理报停地址】

集团服务地址一:城区梦华园路1号(御景城北侧)

集团服务地址二:城区新华路424号(永乐大街南侧)

集团服务地址三:城区阳光路113号(贸易大厦北100米路西)

受理时间:10月10日前,上午8:00—11:45,下午14:00—18:00



 信息公开

单位概况

供热服务

公开目录及指南

法规标准

齐河热力集团
顶部